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进入秋冬季节以来,石梁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持续改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秩序、人居环境及卫生管理水平,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举办健康卫生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并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加强对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镇主要街道、卫生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向群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利用公共电子大屏幕显示播放健康教育视频,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保持镇、村环境保洁常态化。该镇加强环卫队伍管理,保持镇容环境整洁、街巷清洁卫生,做到镇区道路平整,无裸露地面;对生活垃圾、粪便进行集中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建筑物料、施工泥土及时处理,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镇区河道、湖塘等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漂浮物,确保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符合达标要求,工业污染源废水、医源性污水、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达标,医疗污水、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卫生创建评比活动,促进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严格全镇卫生监督管理。镇卫健部门组成卫生监督领导小组,每天对镇域内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在工作群内通报,要求限时整改;对镇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确保亮证经营,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餐具消毒、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完好,餐饮从业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同时推进除害防病,健全完善镇、村除四害网络,完善四害监测,通过科学合理用药,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体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相应工作制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由镇卫健办联合镇市场监督所,督查公共场所经营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察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和存放设施齐全,沐浴场所有相关禁设标志,生活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镇卫生院开设肠道门诊,落实传染病的隔离、消毒等措施,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免疫规划、免疫接种工作;托幼机构、学校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企业劳动卫生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督促企业对劳动者开展健康监护。
下一步,石梁镇将巩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增强全镇居民卫生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持续向好,倡导全镇居民健康生活方式。
(来源:石梁镇 纪田野 胡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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