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村级项目资金量激增,资金监管工作尤显重要。天长市大通镇财政从职能、内控、环境等方面着重努力,切实解决资金监管短板问题,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村级项目资金监管职能。根据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权责的要求,应明确部门、乡镇工作职责,做到县乡、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做到资金监管工作责任分明、运作规范、管理安全、使用有效。一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村级工程项目审核上报、工程招投标,督促农村“三资”监管等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及时纠错问题,对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明确乡镇财政所监管职能。将村级项目资金监管列入乡镇财政职能,应完成本级资金监管和县局委托的监管任务。三是明确专管员监管职责。资金专管员应全程参与资金监管工作,即在项目申报环节,对本级资金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确定环节,对项目的可行性负责;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对项目竣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数据核实环节,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在资金拨付环节,对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在资金使用环节,对监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加强村级项目资金内控监管。根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求,监管人员全程参与项目每个管理环节,对每个关键环节实行可控。一是申报环节:选用项目库项目。县乡两级拟定村级项目发展计划,建立可行、有效的工程项目库,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支持项目库的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库内容,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坚决不予支持。二是拨款环节:实行信息通达。上级下达的资金,财政、银行部门必须在拨款单或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收款单位和项目名称,确保资金监管信息及时准确通达。三是项目实施前:开展招投标。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实行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标项目一律不准报账。四是项目实施中:组织抽查巡查。乡镇财政所发挥就近就地的优势,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项目实施后:实行公开公示。要将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建设情况在项目所在地和村委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优化村级项目资金监管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资金监管效能。因此,各级应高度重视,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内外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经费保障。各级应重视村级的正常运转,增加转移支付额度,从机制上保障运转经费,解决长年想解决又不能解决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二是民主议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村级重大事项都应实行公开议事程序,项目选定尊重社情民意,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把财政的钱管好,降低财政资金风险。三是村务监管。村务监督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有力武器,要通过宣传惠农政策,公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信息,把民主监管融入村级项目资金监管之中,提高社会参与资金监管的效应。四是部门履职。“众人拾柴火焰高”,资金监管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应在乡镇资金监管上主动作为,齐心协力,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大通镇财政所 董智祥、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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