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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村镇:推行“先锋积分”,激发党员活力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来源:杨村镇

积分公示

先锋积分激发党员参与疫情防控活力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六亮”行动,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杨村镇积极推行“先锋积分”制度,激发党员活力,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合理设置范围,加强党员管理。“先锋积分”适用于党组织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在应转尽转的基础上,统一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根据流入地党组织提供的日常参加组织生活、党员作用发挥等情况量化成分值计入个人积分。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不能正常表达本人意愿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党支部作出说明),经支部大会同意,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不参加积分管理。党支部安排党员定期联系、上门送学、走访慰问,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优化积分内容,严格积分程序。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评价,采取1+N模式,由1个基础积分清单(参加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等)、N个先锋积分清单(主动参与困难群众帮扶、积极配合人居环境整治等)、奖励积分清单(受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等)和一票否决清单(受到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等)组成,每个清单下设若干项积分(党员积分=基础积分+先锋积分+奖励积分)。“先锋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1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支部定标、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季度亮分、年度总评。

完善结果运用,探索奖励机制。党员年度“先锋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在85分以上且基础积分不低于45分的,可参评“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75以上的,可参评“合格”等次;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列为“不合格”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优先给予激励,适时开展“优秀党员户”挂牌活动。并探索开展“先锋积分”兑换服务奖励机制,依托信用超市、信用商圈等,兑换实物或服务。

(来源:杨村镇 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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