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3月17日,金集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第31条规定,结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集中约谈了天长市吉辉道路有限公司等8家工贸企业,并现场签订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告知书。
约谈会还就工贸行业“三同时”建设工作作了重点强调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三同时”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来源:金集镇 张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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