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群众有效参与大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今年以来,兴隆村村干部从小处着眼、细处突破,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宣传到户,做到群众的权利群众知晓。推广“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畅通了民意表达监督渠道,理顺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改进了乡村治理机制。
在兴隆村负责纪检工作的李海梅同志看来,农村“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直观鲜明地反映了村级运行及监督的路线和程序,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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