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已于1991年7月颁布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列入上级经济考核,自2019年起,部、省两级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定期下发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要求限期整改。为促进万寿镇企业有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报审,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和更好服务市场主体,11月15日,万寿镇党委政府召开了《水土保持方案 》工作推进会。
今年七月份,天长市水利局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涉及万寿镇的企业有四家,会上镇分管副镇长胡江源对前期涉及的四家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的方案报审和平台销号工作指明了注意事项。会中胡江源就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依据。
最后万寿镇镇长邵启萍指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把“水土保持方案”工作与“四送一服”工作有效结合,切实依据分工、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帮助扶持企业,聚焦企业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困难问题、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精准施策,提振信心,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企业创业愉快、兴业愉快、发展愉快。
(来源:天长市万寿镇 王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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