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铜城镇龙岗社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丧事简办》试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引领广大群众实施丧事简办弘扬传统美德,摒弃陈规陋习,促进乡风文明,现结合钢城镇龙岗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操办丧葬事宜,须向本社区报告,填写(铜城镇居民操办婚丧事宜申报表》,丧事举办日期一般在三日之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本社区报告缘由,最多不超过五天:
第二条:操办丧事一律从简,反对大操大办:丧事一律不摆账簿,
不收礼金,送葬车辆不超过6辆,提倡少买花圈,文明祭礼:对摆账簿、收礼金的家庭,要求退还礼金:
第三条:一律实行火化(部分少数民族除外,骨灰盒安葬,不
得二次棺葬,坚决取缔棺木交易市场:
第四条:开丧提倡不发白孝,只佩戴黑纱,取消啟程送饭扎船轿:第五条:丧事七期只做一期,只做五堂小法事:
第六条:提倡放电子哀乐,开丧吹手不超过5个人,火化送葬不超过3个人禁止法事从业人员乱收喜钱:
第七条:出殡拾重人数不得超过四人,提倡子女捧骨灰盒到墓地安葬:
第八条:严禁占用耕地安葬,合理规划坟地建设,不得随意安葬,提倡选择就近的公墓安葬,提倡三代以上的坟墓深埋处理,有文化历史传承的除外:对于零星安葬在基本农田的老坟迁移和深埋的将给予奖励:严禁建超标准豪华墓穴,严禁提前建墓,严禁墓地建图墙:
第九条:去世后祭日、周年、冥寿用鲜花祭祖或坟前文明祭祀,不做任何法事:
第十条:严禁以封建迷信活动形式骗取钱财、坑害群众,法事从业人员需取得皈依证,依法打击假僧假道;本镇法事活动原则不得请外省法事从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本社区报备。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铜城镇龙岗社区居民和在铜外来人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居民自觉执行,相互监督,共同遵守,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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