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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镇: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保护水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  来源:

自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管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考核到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理念,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为民治水的原则,认真落实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标《安徽省生态考核标准》,管辖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责任,成立领导机构。以党委书记任总河长,镇长为副总河长,党委委员为成员河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任村级河长,成立我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分管领导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利站长任副主任,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推进与协调、监管与考核等工作。

建立《河长制巡河巡查制度》,明确公示各级河长的目标责任。提示镇级河长每月巡河巡查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巡河巡查不少于两次,河湖保洁员每日巡查一次。巡查管辖区域内、外、环水河湖、大小水库、泵站、涵闸的维修管护情况。同时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逐个交办整治督办。

多方筹措人力、物力,严管河道排污。对非法设置的排污口全部取缔,并根据镇村实际,筹措资金建成污水处理厂大小三座,全部投入使用,满荷运转。大力开展水源地畜禽养殖、乱建、乱植、乱烧杂物及水面漂浮物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沿河湖污染水源地,肆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等不良行为坚决打击,从严查处,加大文明执法力度。初步达到河畅、水清、岸绿。同时利用广播会、村社干部会、村务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升群众“绿水青山”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推行河长制工作,保护水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要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勇于担当,积极履责,提升站位。强化巡河巡查管控,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河湖市、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切实消除水污染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来源:天长市万寿镇  宣化山 沈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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