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安居小区(二、三期)回迁户:
茉莉安居小区(二、三期)安置房符合回迁条件。四期回迁安置22幢楼,具体楼号为: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楼。现将回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回迁户从即日起到2021年3月20日前,协议人本人携带《金牛湖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安置房选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兴社区院内南侧财务结算组办公室办理安置房结算手续,再持以上材料和结算证明到长兴社区二楼综合办办理回迁手续,然后持回迁手续到茉莉安居小区物业办理入住手续,联系电话:0550-7030208。
二、注意事项:
1、以上22幢楼的回迁户临时安置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
2、若回迁户不能亲自到场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以上材料、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3、请回迁户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
天长市冶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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