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上午,芦龙社区召开2020-2021年冬春救助评议会。会议由任巧玲书记主持,全体村干部参加。
根据上级民政局民生救助精神,每年年底给予部分救助金,用于村病、残、困难人群年终救助。
会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民主评议通过了2020年度芦龙社区冬春救助困难人员对象。在会上,芦龙社区书记任巧玲指出,要在认真查灾核灾的基础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误报、不虚报,把真正有困难的群众纳入到本次救助中来,尤其是针对重病和重灾家庭,确保都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救助,使困难群众能够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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