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下午,汊涧司法所受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接天长市社区矫正局指派,对辖区内杨某某与陈某某涉嫌诈骗罪进行了社会影响调查评估。
我所接到《社区影响评估委托书》后,立即通知陈某某、杨某某以及其家属、邻居前往司法所参与调查评估,并组织工作人员对杨某某、陈某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走访调查。详细了解杨某某与陈某某的家庭情况、邻里关系、社会关系、性格特点和平时表现等,认真书写制作调查笔录。
最后,汊涧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调查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对杨某进行了评估,同时出具了《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并将《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及时向社区矫正局反馈,为社区矫正局形成最终的调查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为检察院的相关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开展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汊涧司法所顺利完成了对被告人杨某某、陈某某的社会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也借此机会积极引导教育调查对象遵法守法,调查对象也表示要积极主动学法,改过自新,以后做个守法好公民。
(汊涧镇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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