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镇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河长清河行动”,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以及各级河长对辖区内所有河湖、水库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深入开展违章建筑及非法种养殖整治行动,整治非法捕鱼行为,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清河行动开展正常。
推行“河长制”管理工作,深化责任体系建设。石梁镇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管理层次,实行镇级、村级、民间河长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镇共确定河长46名,其中镇级10名、村级19名,民间河长27名。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切实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
开展河道巡查整治和保护工作,推进污染治理。为更好的落实河长制,同时也让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河库保护中来,石梁镇认真开展河道巡查,坚持从源头抓起,全面控制住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排放现象,对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流等情形进行提升改造,彻底打消违规经营户的侥幸心理。镇领导及工作小组成员牵头组织各村(社区)河长对所辖河、库进行了全面巡查,通过河、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排查和清除河湖水域和岸旁生活、农业、建筑、医疗等垃圾杂物,整治向河道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行为。
严格巡河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到位。今年以来,石梁镇镇、村、民间三级河长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其中镇级河长已巡河60人次,民间级河长巡河276人次;通过巡查整治共铲除私自种植面积约5000㎡,对白塔河石梁段乱堆乱放进行整治,清除乱堆乱放点8余处,垃圾20多吨。对于河段沿河两岸存有少量的白色垃圾、河段存在白色垃圾和漂浮物的问题,敦促保洁公司人员及时有效处理并常态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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