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经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协调帮助,石梁镇古庵村陆黄组农民工张大生喜滋滋的拿到某玩具公司欠薪1.26万元。
像张大生一样,因公司厂房迁址,在企业打工的刘某明等41名农民工认为新厂址离家较远,工作环境改变不方便等原因,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要求,与公司发生纠纷。41名农民工向公司提出一次性补偿诉求,请求石梁劳动保障所、司法所协调处理。
石梁劳动保障服务所和镇司法所及时了解情况,一方面积极与涉案公司沟通、宣传法律,同时向天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资深仲裁员请求帮助提供化解矛盾方案。经天长市法援中心、天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石梁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石梁镇司法所多部门合力调解,在庭审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工贸公司同意补偿41名农民工一次性补偿金近40万元,最终圆满及时化解一起群体群访农民工维权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石梁镇司法所和劳动保障服务所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镇法制员和调解员的作用,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00多起,调解成功效率100%,帮助农民工讨薪3起,追讨欠薪4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上一篇:石梁镇实施旱厕改造 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 11-18 ] 下一篇:石梁镇举办专项农民运动会 提升群众体育文化自信[ 11-23 ]
主办单位: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承办:天长市党员教育中心 皖ICP备0700665号 联系电话:0550-7770830 邮箱:tcxfw2012@163.com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 皖公网安备 341181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