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金集司法所近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活动并提出“三项禁止”。
一、严禁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二、严禁社区矫正对象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训诫谈话,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严禁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违法上访、聚众闹事、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
(金集镇 刘荣 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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