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先锋网>> 千秋街道>> 城市党建>>正文内容

千秋街道千秋社区开展十项不文明行为整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千秋社区积极依法开展10项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6月9日社区志愿者们冒着酷暑到沿街门面和居民区发放关于开展十项不文明行为整治的通告,社区志愿者们耐心向商户宣传整治时间、整治内容及整治措施。同时社区还运用宣传栏、小喇叭、电子显示屏及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红色管家等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大家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督导者。

一、整治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门前三包不到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非机动车逆行及机非混行、车辆乱停放、不文明养宠、张贴喷涂“牛皮癣”、随意倾倒污水、乱晾晒、乱堆放、乱养殖、毁绿种菜和私拉乱接等10项不文明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门前三包不到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由市区路段包保单位劝阻并提醒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商家改正。

(二)非机动车逆行及机非混行的,由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强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三)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放的,由公安、城管部门将违法车辆拖离现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四)溜狗不牵绳、未及时清除粪便、进入禁宠场所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劝阻、改正,并由城管部门处以罚款。

(五)张贴喷涂“牛皮癣”的,执法部门对责任人员处罚和警示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六)随意倾倒污水的,城管部门责令商家或当事人清理,并予以训诫或罚款。

(七)在道路两侧乱晾晒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商家改正,并予以警告或罚款;在小区公共位置乱晾晒的,由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将予以强制清理。

(八)在主次干道附近乱堆放乱养殖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清理,并予以处罚;在居民小区内乱堆放乱养殖的,由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将予以强制清理。

(九)在公共区域毁绿种菜的,由相关区域管理部门强制清除。居民小区内毁绿种菜的,由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将予以强制清理。

(十)居民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的,由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将予以强制清理。

(十一)天长电视台、“天长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媒体媒介将定期曝光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和单位。

(十二)对在整治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可以依法处以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千秋街道园林社区:开展六一关爱困难儿童活动[ 06-01 ] 下一篇:千秋街道戴坝村2020年防溺水工作全面开展[ 06-17 ]

主办单位: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承办:天长市党员教育中心 皖ICP备0700665号 联系电话:0550-7770830 邮箱:tcxfw2012@163.com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 皖公网安备 341181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