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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永丰镇“一村一辅警”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7日  来源:

为推广“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经市公安局党政联席会议及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永丰镇“一村一辅警”,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2、身体健康, 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辅警工作,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出生)退伍军人放宽至40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3、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永丰镇范围内。

4、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被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不能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选聘名额

全镇共选聘辅警9名(民生社区、桥湾社区、蒲东村、三元村、二墩村、宏大村、双庙村、护城桥社区、大圹圩社区各1名)。根据工作性质及强度的要求,本次选聘对象为男性8名,女性1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岗位及待遇

1、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派出所民警从事村(社区)警务、治安巡逻、交通管理、数据统计、处突防爆、值班备勤等工作,具体岗位结合村(社区)和拟聘用人员实际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和调剂。

2、按照天长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享受工资福利。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17日在天长市永丰镇先锋网站和各村(社区)公开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30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报名地点:永丰镇派出所,联系电话:0550-7701110,0550-770211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中共党员及退伍军人身份的应聘人员需出示相应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对达不到4:1开考比例的,经永丰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3: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体能测评与面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入围后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名次末位者,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永丰镇先锋网站和各村(社区)公开栏统一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及合成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可以在笔试面试总分加分,但需在报名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

(2)退伍军人加2分。

(四)政审与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工作参照招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由永丰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政审或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组织考察

成立考核领导组对初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或其它原因不合格的,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政审、体检和组织考察等情况,经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把关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永丰镇先锋网网站和各村(社区)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六、严明纪律

本次选聘工作,在永丰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命题阅卷打分流程由第三方全程主持,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七、其他

咨询电话:0550-7321243(永丰镇组织部)

0550-7702110(永丰镇派出所)

监督电话:0550-7704378(永丰镇纪委)

本公告由永丰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永丰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永丰镇“一村一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

2、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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