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规范监督管理。根据新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日前,石梁镇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教育。
“我以后再也不会犯错了!”,这句话是在与社区矫正对象小丽个别谈话教育后的感言。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教育过程中,石梁镇司法所刘汉校所长就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与小丽进行个别讲解,并且提醒她在矫正期间应注意的相关规定,通过与其谈话认清自身份并且及时的了解了其当前的家庭、工作、生活、遵纪守法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监督工作。
通过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石梁镇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示在矫正期间要好好表现,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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