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永丰九年制学校在会议室召开学习《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活动,全体教师参会,活动由校长汪桂玉主持。
会上,汪桂玉就学习条例作出安排,要求全体教职工做好笔记,并且要付诸行动,禁止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要明确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地位,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汪桂玉强调,新修订的《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是党对宗教工作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有效途径,它规定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要求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本次学习活动旨在切实抓好落实《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来源:永丰镇 王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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